太仓楼盘开盘信息,哪个楼盘比较好?

oa5922350324 的回答
《房屋认购书》不同于《预售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没有详尽的条款,仅仅确定买卖双方的意向,但并非没有法律效力。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9月16日印发的司法解释等55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租赁等合同前,又订立《意向书》、《预订书》等的,如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该《意向书》、《预订书》等对双方均有约事力”。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书》与签订正式合同同样须谨慎。1、要确认房产的资质。《预售合同》有夫范文本,但《房屋认购书》条款较简单,有些房产商可能利用《认购书》中未必要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来规避法律,购房者不可忽视这一点。2、要具体基本生效条款。尽管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认购书》中必须写明那些条款。从法律原则上讲,既然是有约束力的意向书,至少对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内容尤其是达成意向的房屋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否则《认购书》没有产生效事实基础。3、内容要合法。形式上虽无限制规定,双方可以就违约责任等达成一致意见,但这些意见都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定金、违约金的约定同样不可超出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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