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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从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贵阳云岩区挂牌出让234065平方米土地,最高起始价7505元/平方米。
筑公资告〔2020〕低字第008号挂牌出让公告文件显示,云岩区出让GD〔20〕017号商住用地,该出让宗地位于云岩区八鸽岩街道办事处,地块东至人民大道,南至北京路,北至八鸽岩路,西邻十七中、云岩小学和银海元隆。总用地面积 119772 平方米,实际计容用地面积 99911 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 97205 平方米,大沟及其保护带用地面积 2706 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 19861 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 97205 ㎡。计容建筑面积 530527.41 ㎡,其中规划住宅及配套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 ≤60%,商业、商务建筑面积占总计容面积的比例≥40%。
GD〔20〕017地块规划居住≤60%、商业≥40%;综合容积率不大于5.31。地块起始价7505 元/平方米,加价幅度116 元/平方米的整倍数,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03日16:00。此外,本地块共包含 3 个控规地块:
05-02-18(调)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6.51,建 筑密度≤35%,绿地率≥25%,住宅平均高度≤100 米,最高建筑高度≤ 120 米。
05-02-19(调)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7.6,建 筑密度≤35%,绿地率≥25%,住宅平均高度≤100 米,最高建筑高度≤ 120 米;
05-02-20(调)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3.75,建 筑密度≤59%,绿地率≥10%,限高≤150 米。
该地块具体要求如下:
1、为保证项目地块规划的完整性、建设的规模性及人民大道城市整 体形象,项目内三个地块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项目范围内的三个地块须整体开发,规划条件可综合平衡使用, 且需在 05-02-20(调)地块范围内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 12 万平方米(其 中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 11 万平方米)的集中式购物中心。该集中式购物中心须由竞得人自持并整体运营,不得分割销售,也不得整体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竞得人须确保集中式购物中心在开工建设后 36 个月内按期建成并满铺开业,并由云岩区商务局负责监管(并交纳伍仟万元履约保函作 为购物中心满铺开业履约监管措施)。
3、竞得人须无偿向云岩区人民政府提供 300 个地下非人防停车位 作为共享物业。
4、竞得人须按云岩区人民政府要求提供一定的住宅、办公用房用于 回迁安置。云岩区人民政府以 14229 元/平方米回购 125556 平方米商 品住宅、以 16047 元/平方米回购 7000 平方米办公,用于安置并签订《回购协议》。回购物业的建设方案及交付时间以云岩区人民政府审批为准。
5、竞得人需积极配合云岩区政府妥善解决地块内贵州邮电学校、中国建设银行培训中心搬迁相关问题,竞买人可就有关情况向云岩区人民政府咨询。
6、地块面积最终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竞得人应按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凡在出让范围内的林木,地上、地下 管线,排污(洪)沟渠及电力等设施,因规划建设需要移栽、砍伐或移 除另建的,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处理,无约定的,由竞得人自行依法依 规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相应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装配式建筑应按照住宅部分不少于建筑规模的15%执行。
8、充电桩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 2018 年度建设目标的通知》(筑府办发〔2018〕70 号) 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 10%。
筑公资告〔2020〕低字第009号挂牌出让公告文件显示,云岩区出让GD〔20〕018-GD〔20〕019号商住用地,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04日15:00。
其中,GD〔20〕018地块位于云岩区三马片区北部,东临云岩区公安分局、南至北京西路、西至长岭南路、北至规划山体公园。总用地面积 51763 平方米,净用地面积 31400 平方米(其中实际净用地面积 25632 平方米,污 水管道及其保护带用地面积 5768 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 15532 平方米,公共绿地 4831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97340 ㎡。
地块作为住宅(兼容商业 25%)用途,规划容积率不小于 1.0 且不大于 3.1,建筑密度不大于 22%,绿地率不小于 35%,住宅建筑限高不大于 80 米,商业建筑限高不大于 100 米。地块起始价4063 元/平方米,加价幅度79 元/平方米的整倍数。
首先,地块要求竞得人须在三马片区范围内按成本价(以审计部门实际决算为准,且不高于 6500 元/㎡)向云岩区人民政府提供 150898 平方米的安置房源,用于三马片区地块(含 A05 地块)及道路的建设拆迁安置。
其次,竞得人需按照云岩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该地 块内贵阳铁路技师学院、云岩区三桥工业公司、中铁五局机械公司征收搬迁相关问题。
然后,竞得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建公共设施。凡在出让土地范围内的林 木,地上、地下管线,排污(洪)沟渠及电力等设施, 因规划建设需 要移栽、砍伐或移除另建的,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处理,无约定的,由竞得人自行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相应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且装配式建筑应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 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发〔2018〕25 号)要求执行,住宅部分不少于 15%,商业部分不少于 30%。
并且,充电桩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5 号) 要求执行,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 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 20% 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最后,参与 GD(20)018 地块的竞买人需积极参与 GD(20)019 地块的竞买。
GD〔20〕019地块位于云岩区三马片区北部,东至规划道路及宏业康馨园、南至马王路、西至同城大道、北至北京西路。总用地面积 175024 平方米,净用地面积 105460 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 41022 平方米, 公共绿地 28542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334958.3 ㎡。
地块作为住宅(兼容商业 19.44%)用途,规划综合容积率为 3.176,且分为 4 个控规地块,其中 SM-02-01-02 地块可计容建筑面积为 70276.92 平方米(兼容居住不大于 45%),SM-02-01-04(A、B、C)可计容建筑面积为 264681.38 平方米(兼容商业不大于 10%);地块容积 综合容积率为 3.176,其中商业不小于 1.0 且不大于 3.5,住宅容积率 不小于 1.0 且不大于 3.1;商业建筑密度不大于 40%,绿地率不小于 20%。 住宅建筑密度不大于 22%,绿地率不小于 35%;住宅建筑限高不大于 80 米,商业建筑限高不大于 100 米。该地块起始3978 元/平方米,加价幅度65 元/平方米的整倍数,且相关要求与GD〔20〕018地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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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 2021-07-22 11:21
新华网 2021-02-1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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