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中午,南通" target="_blank">港闸区政府副区长陶建带领区住建、生态环境、城管、教育等部门负责人走进《民心专列·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就百姓反映强烈的桂花小镇捆绑销售车位等问题做了回应。
2017年12月30日,马女士全款购买了港闸区桂花小镇三期的一套房子,盼星星盼月亮眼看着要拿房,开发商要求业主必须支付12万购买车位,否则无法拿到房屋钥匙、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这种捆绑销售的方式着实令业主愤怒。
以下为文字实录
港闸区住建局局长庄汝华:你今天反映这个事情以后,我让人和你对接,召集开发商、物业、你本人,你们可以选几个代表,我们听取多方面的意见。
石颖:庄局长,我们就短平快,她拿房产证、拿钥匙必须要购买12万的车位,从法律上来说,他这样的捆绑销售方式是否合法?
庄汝华:我个人理解不一定,我要看一下他的合同。
马女士:我合同上面没有这个车位的。
庄汝华:我们再协商一下,因为没有规定说一定要捆绑,我想应该没有。
马女士:因为住建局其实去年给我打过电话,说我可以去拿房子了,但是最后还是要我买车位,后面就不了了之了。
庄汝华:反正我回去再问一下这个事。
石颖:法律上是有依据的,没有说捆绑销售就是合法,我觉得这个原则是要告诉给我们百姓的,这样的话他才能够有维权的依据。协商,是后续的办法,不合法的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好吗,庄局长?
庄汝华:好。
强制业主购买车位合法吗?
显然不合法。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商品房与车位捆绑一起销售,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item.content}}
{{itemReply.content}}
{{item.commentObject.name | ellipsisText(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