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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地产网讯:3月27日傍晚,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7.7亿元,与独立第三方南京陆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盐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浙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宁波和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杭州盐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房地产业务投资。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南京陆浦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GP1) 认缴出资1万元,持股0.000 7%;杭州盐星作为普通合伙人(GP2)认缴出资1万元,持股0.0007%;浙盐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LP1)认缴出资4.2亿元,持股29.9996%;宁波和圣作为有限合伙人( LP2)认缴出资2.1亿元,持股14.9998%; 宁波中璟作为有限合伙人(LP3)认缴出资7.7亿元,持股54.9992%。
公告中披露,杭州盐森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存续期限为5年,前两年为投资期,后三年为退出期,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予以延期2年。
收益分配方面,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以企业现金资产为限,在扣除负债、相关费用及税费之后的剩余财产现金部分,以实缴出资比例向LP分配基准收益和投资本金,再向GP分配投资本金进行分配后,超额收益率≤4%的超额收益全部平均分配给GP,超额收益率>4%的超额收益的80%根据LP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LP,剩余20%的超额收益平均分配给GP。
各投资项目投资期满后,通过股东分红、清算分配、向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等方式退出。中南建设称,本次公司投资旨在拓宽资金渠道,与合作方共同投资房地产项目,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同日,中南建设还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为包括向南通欣和置业有限公司在内的四家公司提供借款,用于项目运营开发,金额合计约9.47亿元,借款不设期限,按天计息,年化收益率最低为5%,最高为13%。
中南建设于公告中称,公司向有关对象对外提供借款,用于公司投资项目开发运营,有利于加快有关项目的发展,提高公司投资的回报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有关财务资助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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