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2022年入市新房有哪些?

追忆那些年住过的酒店 的回答
你好!首先,你爷爷奶奶去世后属于二老的遗产应该归二老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也就是说二老的一个女儿两个儿子都有权利继承到二老遗产的一部分,至于在二老去世前就把他们居住的那间房子过户给了大女儿,那么,那间房子就不属于二老过世后的遗产了,不应该列入继承范围之内了。其次,依你说的情况,看来二老是除了那块地就什么都没有了,也就是说二老去世后没有留下可供继承的其他遗产。而给大女儿的那块地是二老生前的行为,不属于遗产分配范畴。那么,此种情况下,二个儿子就无法针对那块已经给了大女儿的那间房子主张权利了。不过,虽然从法律角度来讲两个儿子无法主张权利了,但是,二个儿子可以和大女儿进行协商,毕竟二老生前是由两个儿子照顾的,且二老死后没有留下其他可继承遗产。唯独有一间房子,大女儿又不是没有地方住。可以叫他们进行协商,尽量用和平的方式解决此问题。适当的时候可以将拆迁补助款三方平分啊!这也许是最好的和平解决的办法了。补充回答:1、二老生前已经过户给大女儿的那间房屋,现在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了,只能是大女儿的了。其余四间两个儿子个住两间,但是在二老去世后这四间房屋都应该属于二老的遗产,应该归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共同继承。2、关于房子的房契等文书是至关重要的,没有那些东西的确也没办法办理继承手续,你需要到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咨询一下,看看如何补办。或者让他们给你们开个证明之类的,具体的还要看相关部门如何规定的了。3、在办理补办手续时大概需要你们村委会和派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还有户口本、身份证、二老的死亡证明等等资料,办理时你再详细咨询一下吧。总之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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